菸害防制法修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上路囉 ! 修法重點看這裡,保護荷包要注意看喔~ 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,包括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及使用。 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類型菸品(如加熱菸),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,經審查通過,始得製造、輸入。 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。 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增加為50%。 禁止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。 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。大專院校、幼兒園、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全面禁菸;酒吧、夜店。 加重罰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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